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现将《上蔡县人民政府应对疫情影响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具体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2月20日
上蔡县人民政府
关于应对疫情影响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具体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坚持一手抓好疫情防控,一手抓好经济发展,在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积极推进在建项目建设,促进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1、建立复工复产企业清单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在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指导下,在企业(项目)开复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制定本行业复工复产标准,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原则,建立复工复产项目(企业)清单,实行复工复产备案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在确保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等重点企业尽快复工复产的同时,积极推动其他重点项目完成复工复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达标的企业及时复工复产。
分管领导:刘银业
牵头部门:县发改委 第一责任人:程小汉 13503966616
责任部门: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科工信局、商务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路局、林业服务中心、供电公司。
2、支持在产企业有序快速复产。县成立指导企业有序复产专班,加强对企业复产的指导服务。由企业提出复产申请,科工信局、产业集聚区管委会2日内完成备案。加快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和相关的上下游企业的复产备案。
分管领导:胡艳红
牵头部门:县科工信局 第一责任人:张 燕 13939635996
责任部门: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局、商务局
3、支持在建项目有序快速复工。指导建筑企业制定复工防疫方案,对在建项目采取一个项目一套方案的办法,由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业主单位、施工企业针对施工环境、工种性质制订具体防疫管控方案,明确复工验收标准,复工企业提出复工申请,主管单位要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工备案并监督方案落实。
分管领导:周民立
牵头部门:县住建局 第一责任人:杨伟新13903960635
责任部门:县城管局、生态环境分局
4、支持已签约项目快速开工建设。对签约项目涉及的行政审批及供水供电供气等行政服务事项,采取“网上办”“邮寄办”等方式提供“代办”服务,确保45天内完成签约项目落地开工前期工作。对于符合疫情防控期间特殊用地政策的项目,2日内启动已签约项目开工手续办理。采取容缺办理、并联审批、代办制等加快审批流程,符合土地利用规划,选址确定后,企业完成设计即可开工,疫情结束后6个月内完成手续办理。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确保已签约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分管领导:刘银业
牵头部门:县发改委 第一责任人:程小汉 13503966616
责任部门: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商务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水利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行政服务中心、供电公司
5、服务好商贸流通企业有序复业。落实零售店、餐饮店、农贸市场等服务业门店企业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指导门店企业制定疫情防控和开门营业方案,严格执行公共场所防疫措施,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服务好商贸流通企业安全有序复业。
分管领导:胡艳红
牵头部门:县商务局 第一责任人:张耀华 18839662666
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科工信局
6、全面做好线上招商。全力开展大招商活动,不断创新招商方式,改“面对面”交流为“屏对屏”沟通,通过互联网、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积极沟通对接。创新招商项目签约形式,对条件成熟的项目,可通过邮寄项目文本的方式进行签约,也可以开展网上视频签约,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分管领导:刘银业
牵头部门:县商务局 第一责任人:张耀华 18839662666
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二、做好项目(企业)开复工保障工作
(一)开复工用工保障
7、帮助重点人员尽快返岗。帮助企业在外地居住的业务骨干、中高层管理人员提前返岗,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与上述人员居住地政府协调,提供本人县、乡、村三级健康证明以及近14天活动轨迹(是否存在与武汉、湖北或疑似病人、病人接触史)为返岗人员办理相关证明手续,支持其顺利返岗。
分管领导:刘银业
牵头部门:县人社局 第一责任人:邱应征 13938363869
责任部门:县公安局、交通局
8、实施返岗就业人员通行证制度。对村(社区)证明已在本村(社区)连续封闭超过14天、体温正常且本村(社区)无疑似、确诊病例,本人承诺没有到过疫区、没有密切接触感染人群的从业人员,由乡镇(街道办)、村(社区)卫生机构出具无连续发热的证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把关,统一对返岗务工人员发放通行证,当日内办结。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模式印制发放,持证人员可在全县范围内通行,返岗到岗后可直接上岗。
分管领导:刘银业
牵头部门:县人社局 第一责任人:邱应征 13938363869
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9、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发挥好县乡村(社区)三级就业服务体系作用,摸清全县适龄就业人员信息、企业用工需求信息,搞好就业中介服务。加大我县企业招工力度,帮助企业搞好员工招聘和培训,免费为企业提供用工招聘服务。引导支持回乡人员就近就业创业。对各类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职业中介机构免费介绍符合条件的求职者在我省就业的,可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职业介绍补贴)。
分管领导:刘银业
牵头部门:县人社局 第一责任人:邱应征 13938363869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10、开展集中返岗就业。对符合返岗条件的人员,人社、交通部门和企业共同组织,有计划统一送达或接收,实现“出门进车门、下车进厂门”“两点一线”直达运输,降低人员返岗途中因频繁换乘引发的风险。
分管领导:刘银业
牵头部门:县人社局 第一责任人:邱应征 13938363869
责任部门: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交通局
11、稳定企业劳动关系。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暂时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鼓励其与职工协商一致后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保留劳动关系,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分管领导:刘银业
牵头部门:县人社局 第一责任人:邱应征 13938363869
12、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加快推进“互联网+就业”信息系统应用力度,全面取消就业创业业务线下办理事项,确保所有业务进系统、系统之外无业务。加快推进“互联网+创业培训”。在疫情期间,支持经审批的定点培训机构开展线上就业创业培训,将“互联网+创业培训”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积极引导农民工通过云公社客户端报名参加“互联网+创业培训”。加大“互联网+职业培训”的推进力度。依托“学习强国”技能培训专栏、“河南省终身职业培训服务平台”及企业培训机构培训终端 APP,灵活开展技能培训。大力推行创业担保贷款线上办理,受疫情影响还贷困难的贷款人可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1 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疫情期间推行“不见面”签署毕业生就业协议。
分管领导:刘银业
牵头部门:县人社局 第一责任人:邱应征 13938363869
责任部门:县总工会、科工信局、财政局
13、支持各类就业人员就地落户。实行各类毕业生、各类人才、农民工进城落户“零门槛”,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后,在手续完备情况下,当日办结落户手续。安排农民工子女就近入学入托,与市民同样享受就医、就学、住房各项惠民政策;鼓励在外务工人员留在本地就业创业,借机招工留人,解决企业用工难问题。
分管领导:刘银业
牵头部门:县公安局 第一责任人:王双印 13603808830
责任部门:县人社局、财政局、住建局、教育局、自然资源局
(二)开复工工作生产要素保障
14、强化用地保障。用好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疫情防控相关的医疗卫生设施和药品、医疗器械或抢险救灾等急需使用土地的政策,全面梳理符合条件的项目,规划选址意见和规划条件确定后,企业完成设计(经规委会审定后)即可开工建设,同步办理规划、用地等手续,在疫情结束后6个月内完成。优先保障县委县政府批准的与疫情防控有关的项目和省市县重点项目等在建和新建项目所需用地计划指标。
分管领导:周民立
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局 第一责任人:张炳辉 13503966515
责任部门: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县住建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人防服务中心
15、强化电力保障。对复工复产企业开通“火速办电绿色通道”,及时满足用电需求。实施支持性电价政策,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用户减容、暂停及恢复业务不受原有时间限制,可按实际暂停天数免收基本电费。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类新办企业、需扩大产能企业、新开工企业的用电需求,供电企业开辟办电绿色通道,实施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零”服务。
分管领导:雷鸣
牵头部门:县供电公司 第一责任人:魏西峰 13839688001
16、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确因流动资金紧张、交纳电费有困难的,纳入政府支持性政策名单,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欠费不停电”措施。对经认定的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和涉及疫情防控的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各项费用。供电企业要严格落实灵活电价政策、多方面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分管领导:雷鸣
牵头部门:县供电公司 第一责任人:魏西峰 13839688001
责任部门: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科工信局、城管局
(三)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17、强化金融服务。各金融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上级政策规定,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融资力度,切实服务好疫情期间企业的资金需求。积极推动运用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应收账款抵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融资方式扩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供给。督促保险机构创新与疫情防控相关保险保障产品,对因疫情引起的疾病、医疗等理赔服务,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程序,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快速理赔。
分管领导:刘银业
牵头部门:县金融工作局 第一责任人:翟民政 15565957766
责任部门:人民银行上蔡支行、银保监监管组、人保财险上蔡支公司、人寿保险上蔡支公司
18、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从2月到6月,对中小微企业免征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同时,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对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具体减免以正式文件为准。
分管领导:刘银业
牵头部门:县人社局 第一责任人:邱应征 13938363869
19、用足用好减税降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深化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等一揽子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
分管领导:刘银业
牵头部门:县财政局 第一责任人:聂全志 13703806166
责任部门:县税务局
20、延期缴纳税款。对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依法延长不超过3个月的税款缴纳期限。
分管领导:刘银业
牵头部门:县税务局 第一责任人:赵延军 13503961815
21、压实房租减免政策。对承租政府性资金建设用房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实行房租“两免三减”政策,减免2个月房租,之后 3个月房租减半;对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具体收取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
分管领导:刘银业
牵头部门:县财政局 第一责任人:聂全志 13703806166
责任部门: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科工信局、市场监管局
三、建立健全开复工服务保障机制
22、解决好防疫难题。要按照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关于印发企业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的通知》(豫疫情防指〔2020〕8号)要求,帮助企业制定复工复产防疫方案,统一明确防疫标准和流程。帮助企业解决防疫物资短缺难题,企业所需防疫物资自身不能满足的由防疫指挥部帮助调度解决。
分管领导:胡艳红
牵头部门:县科工信局 第一责任人:张 燕 13939635996
责任部门:县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粮食与物质储备局
23、鼓励企业采取封闭式管理。对产业集聚区内不具备全封闭运营条件的企业若创造条件实现封闭运营,达到复工复产的防疫要求的,县财政予以用工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返岗职工每人每天50元,从当天起连续补助14天。企业实际用工人数由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和财政局负责核实。
分管领导:刘银业
牵头部门:县财政局 第一责任人:聂全志 13703806166
责任部门: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科工信局、县商务局
24、建立企业复工复产跟踪服务机制。指导企业制定复工复产预案和应急预案,落实疫情防控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和各项措施,做到防控机制到位、检疫查验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和宣传教育到位,同步落实安全生产管控措施,确保企业生产和职工生活平稳安全有序。企业开复工后,按照行业管理的原则,每天收集企业遇到的防疫、用工、原材料、运输、资金等问题,采取“日报告、日研判”制度,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问题。
分管领导:胡艳红
牵头部门:县科工信局 第一责任人:张 燕 13939635996
责任部门: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体委、住建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分局
25、指导全县物流企业尽快有序开工运行。解决好复产复工企业物流不通畅和原材料供应短缺问题。加大与本地物流公司沟通对接,让本地的物流公司“冲上来、顶上去”,帮助复产复工企业做好原材料输入和产品运出,切实保障好物流运输需要。
分管领导:刘银业
牵头部门:县商务局 第一责任人:张耀华 18839662666
26、建立物流绿色通道。要解决好企业产业链上下游特别是上游原材料供应物流问题,大力支持县域内原材料生产企业的复产复工,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名义向外地原材料生产企业发函,请求外地原材料生产企业给予帮助,并承诺在向我县运输原材料的过程中疫情防控做到绝对安全。对原辅材料运输、生活供应、产品外销等运输车辆,实行 A、B、C 通行证制度,在确保阻断疫情传播渠道的前提下,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出行车辆通达。
分管领导:胡艳红
牵头部门:县交通局 第一责任人:王立新 18039639777
县公安局 第一责任人:王双印 13603808830
27、做好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全力做好群众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加大米、面、粮油、蔬菜、水果等生活必需品储备,增加商品供给,满足群众需求。切实抓好主副食品生产、流通、供应组织。
分管领导:刘银业
牵头部门:县商务局 第一责任人:张耀华 18839662666
28、切实抓好春季农业生产。组织好种子、化肥、农药、饲料等农资供应,落实春管春种措施。组织当地农民和返乡人员就近就地参与农业生产。鼓励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互助合作、互换用工,积极发展农业生产。
分管领导:陈 剑
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第一责任人:康卫东 13513977858
29、切实推进联审联批。全面落实联审联批和网上审批,提高规划、用地、环评、能评、安评等前期手续办理效率。各行政审批服务单位要对报送本单位的重点项目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对符合条件的在审在批事项2月底全部完成清零。对涉及规划、土地的事项抓紧提交县规委会、土委会研究,城区2日提交县规委会。
分管领导:刘银业
牵头部门:县发改委 第一责任人:程小汉 13503966616
责任部门:县行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
30、积极推进容缺办理。2020年6月前需开工的一般企业投资项目,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环评、能评等审批事项可以依法依规实行承诺制,施工图事前审查改为事后审查,建设单位出具符合有关法律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书面承诺后,相关部门可以直接出具批文或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确保第一季度完成全年审批任务的50%以上。
分管领导:刘银业
牵头部门:县发改委 第一责任人:程小汉 13503966616
责任部门:县行政服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科工信局
31、开展法律援助。对企业因疫情面临的违约和纠纷风险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当地政府应积极帮助企业申请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最大限度减轻因疫情造成的法律责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向客户交付产品的企业,不列入驻马店失信“黑名单”;积极为有信用修复需求的疫情防控物资供应企业进行信用修复。
分管领导:刘银业
牵头部门:县司法局 第一责任人:苏国忠 13839678862
责任部门: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发改委、科工信局、商务局
32、用足用活上级政策。落实好国家和省应对疫情出台的稳增长、降成本、扩投资等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责,细化措施,用好用足用活疫情防治期间国家和省、市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切实做到解读到位、宣传到位、服务到位、保障到位,帮助企业纾难解困,提供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支持。要及时掌握政策信息,及时分析研判,做到未雨绸缪,积极谋划项目,加大项目储备,认真包装谋划一批重点项目,加快完善各类手续,为疫情过后经济增长“蓄势储能”。特别是要抓紧研究谋划一批政府专项债项目,加快完善各种手续资料。申报专项债没有发行成功的项目,要分析原因、调整方案、完善资料,加大完善手续力度,做好随时申报准备;要加强与上级发改、财政部门的沟通对接,及时了解、准确把握政策,科学包装项目,积极申报争取,做到“应包尽包”“应报尽报”“应发尽发”。
分管领导:刘银业
牵头部门:县发改委 第一责任人:程小汉 13503966616
责任部门:县卫健体委、农业农村局、科工信局、住建局、商务局、教育局、交通局、人社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林业服务中心、金融工作局
四、做好各类学校开学复课准备
33、全面做好复课准备。按照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要求确保我县各级各类学校3月1日之后按学段错时有序开学复课。在此之前,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预案,落实责任,完善措施,确保做到“九个到位”(防控措施部署到位、防控责任明确到位、防控人员组织到位、防控信息精准到位、防控制度落实到位、防控物资贮备到位、防控设施完善到位、应急预案完备到位、防控风险评估到位),为顺利开学奠定基础。
分管领导:吕先坡
牵头部门:县教育局 第一责任人:陈水献 13839926523
上述分管领导、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领导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快速解决好企业、学校反映的问题,使企业、项目尽快全面实质性复工复产,各级各类学校如期达到复课条件。要严明工作纪律,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县委县政府督查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396—2355715,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意见明确的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后再顺延3个月(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