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呈报的《关于对上蔡县老干部局拟实行划拨供地的请示》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该供地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根据《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划拨用地目录》等有关规定,结合《上蔡县土地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精神,将上蔡县老干部局道路项目用地划拨给上蔡县老干部局。该项目用地面积13333.40平方米(折合20.00亩),土地用途为教育科研(A3)用地。
二、同意及时核拨土地,禁止闲置、浪费土地。
三、该宗地未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和抵押。
附件:《关于对上蔡县老干部局拟实行划拨供地的请示》
2020年 10月13日
附件:
上蔡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对上蔡县老干部局拟实行划拨供地的请示
县政府:
根据《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自然资源局规划办出具的规划条件,上蔡县老干部局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该项目已经省政府批准为国有建设用地,具体省政府批准文号见表。根据自然资源局规划设计条件,该项目面积13333.40平方米(折合20.00亩),用地性质为教育科研(A3)用地。
该项目的规划参数如下:
宗地编号 |
用地性质 |
地块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控制高度(米) |
绿地率(%) |
出入口 |
配套服务设施 |
DK-01 |
教育科研用地 |
13333.40 |
0.6-1.2 |
≤40% |
≤24 |
≥35 |
N E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相关规定,结合《上蔡县土地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精神,对上述宗地拟实行划拨供地,用途为教育科研(A3)用地。
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等其他相关税费由用地单位按规定支付。
《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签订后3个月内向用地单位交付土地,用地单位在政府交付土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按规划要求竣工。
妥否,请批示。